极风数据恢复中心 隐私协议
(隐私保护政策)
更新日期:2026 年 03 月 12 日
运营主体:合肥极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适用范围:极风数据恢复中心 PC 端软件、官方网站(http://www.jixingwangluo.cn/)及全部配套服务
前言
我方高度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与隐私安全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坚持 “本地处理、最小收集、绝不滥用” 原则。本隐私协议旨在向您说明:我们收集哪些信息、如何使用、存储、保护您的个人信息,以及您享有的隐私权利。 您使用本软件及官网服务,即表示您同意本隐私协议的全部内容;若您不同意,请立即停止使用。本协议主要针对敏感个人信息(聊天记录、照片、通讯录、短信等) 做出专项保护约定,请您仔细阅读。
第一条 信息收集规则(核心:本地隐私数据不上传云端)
结合本软件PC 本地离线恢复的核心特性,我方严格区分「本地数据」与「后台收集信息」,用户手机内的聊天记录、图片、视频、通讯录、短信、通话记录等隐私数据,全程仅在用户个人电脑本地处理,不会自动上传、同步至我方服务器及云端。我方仅在必要范围内收集以下两类信息,且绝不超范围收集。
(一)必选收集信息(提供服务必需,不收集则无法使用基础功能)
1. 设备基础信息:用户连接的手机设备型号、系统版本(iOS / 安卓 / 纯血鸿蒙)、设备序列号、电脑系统版本。收集目的:识别设备、适配驱动、保障设备正常连接与数据扫描,提升软件兼容性。
2. 账号信息:用户登录账号、登录时间、登录设备标识、会员开通记录、付费订单信息。收集目的:账号身份核验、会员权限管理、订单对账、服务售后。
3. 软件运行日志:软件启动、闪退、报错等运行日志(不含用户隐私数据)。收集目的:排查软件故障、优化产品体验、修复 BUG。
(二)可选收集信息(用户主动提供,自愿授权)
1. 客服沟通信息:用户向客服、工程师咨询、反馈问题时主动提供的聊天内容、截图、联系方式(邮箱、电话)。收集目的:解答疑问、处理售后服务。
2. 远程协助临时信息:用户开启远程协助时,临时共享的电脑桌面画面(用户可随时终止远程连接)。远程结束后,我方立即销毁临时画面,不留存、不录制。
(三)明确声明:绝对不收集 / 上传的信息
1. 不主动读取、上传、存储用户手机内的微信 / QQ 聊天记录、语音、图片、视频、转账记录、通讯录、短信、通话记录等敏感个人信息;
2. 不扫描、窃取用户电脑本地其他文件、文档、账号密码等隐私内容;
3. 不强制获取用户通讯录、摄像头、麦克风等设备权限。
第二条 个人信息的使用规则
1. 我方仅将收集到的信息用于提供、维护、优化本软件及会员服务,包括设备适配、账号管理、订单服务、故障排查、客服答疑、版本更新,不会用于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。
2. 我方不会向第三方出售、出租、有偿转让用户的任何个人信息。
3. 我方可对全体用户数据进行匿名化、去标识化统计分析(无法定位到单个用户),用于产品研发、服务优化,该类统计数据不属于个人隐私信息。
第三条 信息存储与安全保护
1. 存储期限 (1)账号、订单、会员信息:在用户账号存续期间保存;用户注销账号后,我方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删除对应账号全部信息(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交易记录除外)。 (2)运行日志、故障记录:保存期限最长为 90 天,到期自动清理。 (3)客服沟通记录:保存期限最长为 180 天,用于售后追溯,到期自动删除。 (4)用户本地隐私数据:全程存储于用户个人电脑 / 手机,我方无任何访问、存储权限。
2. 安全防护措施 (1)我方服务器采用加密存储、防火墙、访问权限管控等技术措施,防范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; (2)软件本地运行模块采用数据隔离技术,严格区分软件运行数据与用户隐私数据; (3)我方工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,严禁私自查看、泄露用户信息,违规者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3. 若发生因我方技术漏洞导致的信息泄露,我方将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,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告知受影响用户及监管部门。
第四条 个人信息的共享与披露
除以下法定情形外,我方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共享、披露您的个人信息:
1. 已获得您单独、明确的书面同意,主动授权我方共享信息;
2. 依据法律法规、司法机关、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指令、调查要求,必须提供用户信息的;
3. 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、我方合法权益,在合理范围内且无法定位到具体用户的匿名信息披露;
4. 合并、分立、转让等企业主体变更场景,承接方必须继续遵守本隐私协议的隐私保护条款。
第五条 您的个人信息权利(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)
作为个人信息主体,您依法享有以下权利,我方将配合您实现相关诉求:
1. 知情权与查阅权:您可联系客服,查阅我方存储的您的账号信息、订单记录、服务记录。
2. 更正与补充权:若我方留存的您的信息存在错误,您可提供身份凭证,申请更正、补充。
3. 删除权:您可申请删除我方存储的非必要个人信息;注销账号后,我方将按约定删除对应数据。
4. 撤回同意权:您可随时撤回对可选信息收集的授权,撤回后我方将停止对应信息收集,且不影响基础服务使用。
5. 账号注销权:您可联系客服申请注销账号,账号注销后,除法定留存数据外,我方将清除您的全部账号信息。
诉求渠道:请通过客服邮箱 888@jixingwangluo.cn 提交申请,并附上账号、身份凭证,我方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。
第六条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
1. 若您为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,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使用本软件,并由监护人阅读本协议;未满 14 周岁儿童请勿单独使用本软件。
2. 若我方无意中收集到未成年人敏感个人信息,一经发现将立即删除相关数据;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信息被不当收集的,可随时联系我方处理。
3. 我方不会主动诱导未成年人提供个人隐私信息,不向未成年人推送不适宜内容。
第七条 第三方链接与外部服务
1. 本软件及官网可能包含第三方网站、工具、链接,该类第三方平台不受本隐私协议约束,我方不对第三方的隐私政策、信息安全承担责任。请您在访问第三方平台前,仔细阅读其隐私规则。
2. 用户使用第三方驱动、第三方手机助手等外部工具连接设备产生的信息风险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第八条 隐私协议的更新
1. 我方会根据法律法规更新、业务调整不定期修订本隐私协议,更新后的协议将在官方网站(http://www.jixingwangluo.cn/) 及软件内显著位置公示,公示当日即为生效日期。
2. 协议更新后,若您继续使用本软件及服务,视为您同意更新后的隐私协议;若您不接受更新条款,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本软件。
第九条 联系方式与投诉渠道
如您对本隐私协议、个人信息处理、隐私泄露问题有疑问、投诉、维权需求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1. 客服邮箱:888@jixingwangluo.cn
2. 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日 9:00-24:00
3. 公司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文鼎商务中心
第十条 其他
1. 本隐私协议未尽事宜,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2. 本隐私协议与《用户许可协议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两者约定冲突时,涉及隐私保护的内容以本隐私协议为准。
3. 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判定为无效,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。

